按照陕西省煤炭局、陕西煤监局《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陕煤局[2007]73号文件)要求,近日,陕西煤监局高兴宏总工程师带领第五督查组和铜川分局对铜川辖区崔家沟煤矿、秀房沟煤矿、玉峰公司、薛家寨煤矿及铜川矿务局下石节煤矿、玉华煤矿共6处煤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对属于3万吨及以下矿井的大岩子煤矿进行了巡查。本次监察共下达执法文书1 3份,查出安全隐患37条,责令矿井停产整改1处,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进行整改矿井5处。
本次监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是:一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及安委办明电[2007]9号文件重要性认识不足,各煤矿企业至今未收到上级部门的转发文件。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还未正式开展。二是自然发火矿井的防灭火措施不到位,矿井的检测监控系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三是放顶煤开采工作面技术管理未严格按《规程》68条的规定执。行。秀房沟煤矿和崔家沟煤矿问题比较突出。秀房沟煤矿束管检测系统运行不正常;工作面注氮、黄泥灌浆未正常开展;炮采放顶煤工作面向顶煤打预裂孔放预裂炮;采区轨道下山100米巷道失修。针对秀房沟煤矿存在的问题,责令矿井继续停产整改,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整改以前严禁矿井恢复生产。崔家沟煤矿2114工作面两端头无安全间隙;工作面目前采用单一的黄泥灌浆防灭火措施;上隅角在更换瓦斯抽放管路时有瓦斯超限现象;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和数瓦显示的数据差距较大。责令矿井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铜川分局。
在通报会上高兴宏总工程师特别强调:煤矿企业要以落实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及安委办明电[2007]9号文件为契机,认识两文件的重要性,认真开展自查白改活动,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定要按“五落实”的原则进行彻底整改,要落实责任,不漏死角;发动群众,广泛宣传,把文件精神宣传到班组和每个员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既要消除当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和治理等项规章制度。